东莞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新闻资讯2024-04-30 01:58佚名

为做好今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工作,根据《教师法》有关规定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2023年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公告》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 认可范围

(一)东莞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电子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东莞市普通高等学校攻读研究生的; 户口在东莞市,在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就读的人员。

(四)持有有效期五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关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2.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五)申请承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其他大学毕业或以上学历。

(六)申请承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员资格),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高中学历。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家教育序列学历(含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大学、夜大、成人院校(含全日制)、网校(函授)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港澳台学历与国外同等学历。 教育资格。

(三)身体条件及体检要求

1. 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按照《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函[2013]1号),经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由教师资格认证机构颁发。

2、体检要求

(一)体检表。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打印《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一份,并贴身份证照片(使用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在线申请此认证)。

(二)体检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市滨海湾中心医院、东华医院、康华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厚街医院。

(三)体检时间:即日起,申请人可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须体检合格后方可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纸质《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表》。

(4)特别说明:如果您因怀孕而无法进行胸部X光检查,医生会写下您怀孕期间无法进行胸部X光检查的原因。 您必须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并通过,并将体检报告提交至确认点,完成认证。 申请流程。 申请人完成产后胸部X光检查后,可凭合格的胸部X光体检报告到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4)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的2级B及以上。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是在有效期内的。

2、2016年5月31日之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幼儿园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生、全日制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全日制师范院校在校学生。时间教育学硕士(博士)学位。 直接识别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免试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必须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持有《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可《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中的教学资格与教学科目相同。 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学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师函[2022]5号)的规定1) 应实施。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到时间

申请人应于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服务门户,点击“在线申请”进行账户注册和登记。 每个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并获得一个教师资格。

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预览《教师资格申请表》的整体效果。 如在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等相关信息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必须重新上传,以免上传不清楚。 导致申请不成功。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和体检后,于10月11日至16日下午17时30分(不含周六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东莞市户籍申请人应选择户口所在地镇(街道)的确认点。 持有东莞市居住证的申请人应选择居住证所在镇(街道)的确认点。 研究生应选择学校所在镇(街道)的确认点并现场确认。 具体联系方式及预订方式见附件2。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一)内地居民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二)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居住证原件。

(三)在广东省普通高校就读的研究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注册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原件。

(四)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五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五)驻关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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