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成绩预计于6月2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个人成绩。
候选人申请表
第二十九条 高考成绩公布和各批次科目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安排考生报考志愿。 具体时间(含各批次征集志愿者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报名(包括征集志愿者)应当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写申请表。 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 每批常规志愿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招聘申请表。
第三十一条 考生在填写申请表前,应当仔细阅读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填写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参考学院招生计划,选择填写学校和专业偏好。 考生应谨慎选择、仔细核对,确保自己的志愿信息正确无误。 因报名表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账户、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或报名表被他人填写、修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福建省高考成绩查询方式及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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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
第三十三条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统一考试成绩福建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出,分类确定每批次招生控制分数,并向社会公布。 文、史、理工科共四个批次:本科早期批次、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文科分本科早期批次、本科A批次、本科B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四个。 体育专业分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招生工作将于7月初开始,实行电脑化远程在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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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现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和省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学校负责、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招生工作。 对已提交但未录取的考生,高校负责解释其退学原因,高校不得比原计划多招收学生。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合格学生电子档案向高校发布,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纠正高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细则的行为和大学。 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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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入学要求
第三十八条 除军队、国防、公安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高等学校不得对申请非外语文学专业的考生设置外语限制。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不得拒绝录取符合高考成绩要求、身体能完成所报考专业、生活生活自理的残疾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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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高职招生
第四十一条 国家统一考试前已被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考生、其他招生类别考生)经批准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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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
第四十二条 高等学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录取时在线学生不足的,可减分:本科预科成绩不得低于相关院校相应批次80分(含80分,下同); 专科预科班的档次不得低于相关院校相应批次。 低于分数线 60 分; 民族班本科、专科各批次成绩不得低于相关院校相应批次分数线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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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要求
第四十五条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当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核实。 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办理报到及其他手续。 被录取考生未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
考入省内普通高校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进入军事院校就读的考生须遵守征兵条例。
第四十六条 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高校严禁对未报考的学生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