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打印《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签字。
6、上传审核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一)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经本人签字确认。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可凭学生证代替,五年制高职学生须提交“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结业证书”) 》由学校发布)。
(3)南京市当地:2022年在职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医疗、生育保险缴纳证明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健康-医保服务-医疗保险证明;养老金缴纳证明、失业、工伤保险可通过江苏智慧民社APP发放:个人权益表-江苏省社会保障权益备案表(参保人员)可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基金APP:贷款业务-下载证明材料-打印付款明细证明(可提供以上任一证明); 在校学生身份证明; 其他人员的户口证明或者居住证。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五)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网上支付
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18:00,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审核材料并缴纳相关考试费用。 已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付款确认后,将不予退款。
根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提示:支付完成后,如果系统没有提示支付成功,请务必先验证账户信息,不要连续重复支付过程。)保持支付账户畅通(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且当年不注销账户。
支付成功后,考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并打印电子发票。 各地财政部门将不再提供纸质票据。 如果忘记打印会计初级职称准考证打印,可以稍后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 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持有人”即可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3) 门票打印
2023年5月6日至5月17日,报考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确认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和须知。 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否则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 考生须保留准考证,以备日后查询成绩。
5.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报考的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 区财政局负责汇总上报,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表,由区财政局反馈给考生。
六、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后,各区财政局将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并报送资格初审结果。审核结果报省财政部门。 在此期间,申请人如发现信息有误,可联系申请所在区财政局申请更正。 届时,区财政局将按照最新通知办理。 各区财政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登记条件进行审核。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师信用档案。
7. 证书颁发
由于初级资格证书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可关注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告。 考试管理机构仅颁发证书,不再颁发《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报名表》。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方便考生,2023年初级资格证书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由南京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交候选人本人签字。
考生领取证书前,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合格成绩单或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办理相关事宜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