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汇考[2023]19号) 2)转发给您,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生个人信息登记或变更渠道
为提高报名效率,避免考试报名期间网络拥堵,请通过多种渠道告知考生提前报名或更改个人考试报名信息。
(1) 首次申请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开始报名前先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 )实名注册,并登录以下网站完成个人信息登记: 浙江省非宁波地区考生考生请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 ),宁波地区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网址: )(下同)。
(2) 非首次申请者。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如需变更个人信息,可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点击“信息变更”栏目后开始注册。
考生须严格按照网站提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当地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完成信息变更后,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遵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申请条件中规定了《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会考[2023]2号)。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审查的,还须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23]6号)规定了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和申报的申请条件会计师。
三、报名及缴费时间
(一)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日期。
一、2024年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8:00。
2、1月25日,“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信息报名”频道、“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变更”频道、“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2024年高级会计师例外” “ 将被关闭。 如果您未能通过“报名”通道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报名或例外申请确认,您将无法报名参加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日期。
1、2024年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18:00。
2、“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频道及“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变更”频道将于7月1日起关闭,尚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人员截止日期后将无法参加。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4. 注册网址及要求
(1) 注册及缴费网站。
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报考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网址:)(下同)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
(2)区域选择。
注册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部分。 浙江宁波地区考生应在申请省份中选择“浙江宁波”,其他考生应在申请省份中选择“除宁波以外的浙江省”。
(3)个人信息的确认。
考生报名时,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审核考生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注册的个人信息。 审核通过后,候选人才可以付款。 报考者符合报名条件但报名时审核未通过或需要变更相关报名信息的,须先进入“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更改信息后方可报名。
(四)特殊考生报名要求。
注册会计师、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和报考条件的优秀人才,应登录“浙江省会计考试报名网”——“2024年高级会计师例外申请”栏目并填写相关注册信息。 提交证明材料,经当地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报名信息并缴纳考试费用。
(五)付款要求。
缴费前,考生必须仔细检查自己的所有报名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且不予退款。 如果您已在线提交报名订单,但未能在缴费截止日期前缴纳费用,将被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六)考试收费标准。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费用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初级每科60元,中级每科60元,高级每科80元。
5. 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可于考前10日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强化服务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程序操作,严格审核考生考试资格。按照注册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注册资格审核工作。 各地在报名考试前须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登记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不得擅自办理。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关于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慧考[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于5月举行(初级、高级) 2024 年分别为 9 月和 9 月(中间)。 现将2024年会计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会计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会计初级职称准考证打印,还须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至少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会计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学位、学士学位。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职责相关的工作至少5年。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职责相关的工作不少于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所称技工学校资质是指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学校资质。 本通知所称其他学历、学位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本通知提及的相关会计工作年度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学生,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为获得所需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时间之和。
(七)符合注册条件的在职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到所在单位所在地注册; 在校学生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当到学籍所在地注册; 其他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登记。 。
符合登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内地登记。 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登记; 如果您是学生,您应该在您的学生身份所在地进行注册。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报名地点参加考试。
(八)审核申请人注册要求时,申请人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2. 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合格,方可取得中级资格。 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符合国家资格标准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审网”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表,参加3年内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3. 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2024年会计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等级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基本的
5 月 18 日至 22 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践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践
经济法基础
中间的
9 月 7 日至 9 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践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先进的
5月18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践
1.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举行,共10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 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批次。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
3、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5月18日举行,共1批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和批次如有调整,我们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试安排。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公布本地区2024年初、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及其他考试相关事项,并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核算部门。财务评估中心分别。
2、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开放“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 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26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26日18:00。
三、2024年4月1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起止时间。
4、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于5月18日组织。
5、2024年5月28日前,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六、2024年5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各批次考试数据,经数据完整性核查和违纪行为处理后,将上报数据报会计财务评估室。财政部中心报告,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及数据上报清单。
七、2024年6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分工作,将评分数据报送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和数据上报清单。 并形成评价工作的书面报告。
八、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数据核查后,颁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的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九、2024年7月5日前,完成阅卷质量数据核查和抽查后,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并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公布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十、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的审核和确认,并将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和书面报告报送会计财务评价中心财政部。
(三)中级资格考试日程。
1. 2024年4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公布当地
本区2024年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及其他考试相关事项分别报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开通“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 考试报名截止于7月2日12:00,缴费截止于7月2日18:00。
三、2024年8月13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起止时间。
4、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
5、2024年9月20日前召开全国阅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发布主观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六、2024年10月1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分工作,并将评分数据报送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并报送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本地区上报数据的统计汇总表和数据上报清单。 并形成评价工作的书面报告。
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分过程中要重视对同类试卷的检查,特别是对“同正确同错误率”较高的试卷,要组织专家进行筛选和评判。 确为相同试卷的,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审查。
七、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阅卷质量数据核查和抽查后,颁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的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八、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审核确认,并将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报送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金融学。
5、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认真负责地审核报名资格。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开考前2天内完成监考人员、考试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在开考前1天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考机的检查工作。考试开始。 ,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行为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将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告知考生,确保2024年会计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资格审查顺利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做好考试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估中心备案。
(五)2024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相关材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并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2024年考试工作总结分别是会计和财务评估中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