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德才兼备的公共关系专业人才,努力发展有特色、高水平的公共关系专业。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宽口径、厚基础训练。 在以社会需求和学生诉求为基础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我校的学科发展定位和办学理念、公共关系专业的学科性质、公共关系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等结合专业规格和现有学科优势等因素,在大规模招生的基础上,着力分级培养,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公共关系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二、培训目标和要求
本着素质、知识、能力并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终身发展的原则,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素养,系统地掌握公共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具备开展公共关系实践所需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系统思维与策划能力、管理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团体从事公共关系工作。 从事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3. 课程结构比例
1、通识教育课程34学分,占25%。 2、基础学科课程33学分,占24%。 3、专业教育课程69学分,占51%。
4. 学习指导
1.学生可以在系的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进程,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136个学分公共关系专业,并通过《形势与政策》的考核要求方可毕业。 符合学位要求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2. 建议学生第一年和第二年选择不超过27学分,不少于20学分。 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学分最高不得超过24学分,最低不得低于14学分。
3、通识课程必修模块要求数学、统计学任意一门课程2学分,优秀通识课程2学分。
4.学生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
5. 培训计划
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