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报名范围和条件详解

新闻资讯2024-06-11 05:05佚名

为加强市属单位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市属单位公务员来源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公务员调剂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市属单位公务员公开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适用范围及条件

1. 评选对象

1.本市县(市、区)(含揭阳临空经济区)及以下经登记备案公务员且在编的在职工资性公务员;

2.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县(市、区)(含揭阳空港经济区)及其下级机关(单位)已登记备案并在职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

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阳市月东新城管委会工作机构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驻我市各县(市、区)、镇(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不在评选范围。

(二)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2.具有担任县(市、区)、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或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干部及以上(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报考科长及相当职务,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长及相当职务,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职务,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公开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2021年市属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岗位名单》(附件1)】;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年龄以及获得学位、资格、政治状况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所担任的职务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选调后,应当依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回避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自行回避;

4.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正在接受处罚期间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尚未完成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调动规定;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1. 求职

应聘人员可下载岗位清单,查看所选岗位的相关信息,如需咨询岗位清单中的相关事宜,可通过岗位清单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

2. 注册流程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参加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雅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揭阳市直属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报名,设置个人密码,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此负全部责任。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小于30K)。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依据,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2、填写岗位。应聘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应聘时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上传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填报岗位后,需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揭阳市2021年市属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表》,该表不可修改。如需修改《报名表》相关内容,需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并重新下载打印。

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①申请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申请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乡镇(街道)公务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征求意见;县(市、区)机关公务员由本部门党组或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需党委组织部批准、盖章)。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需处理成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需提交岗位。如岗位变动或取消岗位,申请新的岗位,需重新下载打印《申请表》,审核、盖章,重新上传。

②学历材料:与职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资格、学位证书。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或提交应聘材料;未通过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提交应聘材料申请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信息”的应聘人员,应按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重新选择原应聘职位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但在选拔过程中因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如调职、晋升等)不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报告选拔单位,选拔单位将取消其选拔资格。选拔单位如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选拔资格。

5.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网上打印准考证。已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1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选拔岗位,重复报考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自身职务或职级的岗位;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本次公开选拔不收取报名费。

(三)岗位调整及选拔计划减少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者可在2021年9月29日17:00前申请其他岗位。变更报名只组织实施一次。取消岗位的选拔机构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应聘者确定新的应聘岗位并电话联系拟变更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审查

1. 笔试

1.科目与内容:本次考试采用闭卷形式,重点考核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将公布笔试成绩及及格分数。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各选拔单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需签名);

(2)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国家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最新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公务员)登记表以及选拔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须由人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负责人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需提供其他材料的,评选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申请人准备。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列为面试人选,如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则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选拔机构也可按批准方案自行组织。面试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具体事宜请关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4. 体格检查和调查

1.确定体检和调查对象

面试后,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考生。

综合考试成绩=0.5*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综合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则双方均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2. 体格检查

各单位应组织入围考生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相关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各选拔单位承担。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为考察人选,替换工作只进行一次。

(三)调查

考察实行差别化考察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由各选拔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品德、能力、勤奋、业绩、廉洁等素质和政治业务素质、选拔岗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刻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决心、政治责任、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深入开展品德考察,加强业务素质考察,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加强作风廉政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品德不端、廉洁从业人员进入市属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或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行为、社会信用记录等)。 检查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若自愿放弃选拔资格,须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此后任何资格放弃行为均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 宣传

各选拔单位要按照人岗匹配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本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拔单位名称、岗位及职位代码、拟选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现任职务及职级、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程序

公示期满后,如不存在问题或者所举报问题不影响任用,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如举报问题严重且有证据证明的,则取消其选拔资格。

六、疫情防控

本次选拔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选拔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考生在考试前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佩戴口罩不得影响身份核验。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选拔考试。

七、纪律要求

为维护公开选拔秩序,对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影响选拔顺序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并将相关违规行为通报现任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和所有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人员在选拔工作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选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职务回避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

(一)本次评选面向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聘者应自愿、诚信报名,应聘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或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选拔岗位咨询工作由选拔单位负责解释。

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控电话:-

附录:

1.揭阳市直属单位2021年公开选拔公务员岗位名单

2.揭阳市2021年市属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表

3.2021年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参考目录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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