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转发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经研究决定,现就我省2024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与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心负责省直考区内的考试工作。
(二)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科成绩符合标准的考生进行考试报名、考前抽查和考后资格复审(以下简称考后复审)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复审复核工作,对考后复审中的疑难问题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形成最终复审意见。
2. 时间表和测试区域设置
日期
考試時間
考试科目
6 月 1 日
0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建筑、公路、采矿)
13:30~15:30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筑、公路、采矿)
16:30~18:30
建设项目管理
(建筑、公路、采矿)
6 月 2 日
0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机电、市政工程、水利)
13:30~15:30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机电、市政工程、水利)
16:30~18:30
建设项目管理
(机电、市政工程、水利)
2024年“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时间有所变化,请考生合理安排答题时间,并请考生查看试卷总成绩。
考试原则上在各市、县(市)举办。今年除提供纸质考试外,部分考区还将试行电子考试(简称机考,下同)。机考具体考区、考点、机考计算机数量将在报名前另行通知。
机考报名仅对全科考生开放江苏二级建造师成绩,报名时考生可自愿选择全科纸笔考试或机考,纸笔考试和机考不可混考。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考试科目。考试设“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其中“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考试题型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试卷全部采用“换卷”和“纸卡合一”相结合的方式。
(二)答题方法
1、纸笔模式。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2. 机考模式。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在计算机设备上作答。为帮助考生熟悉机考,考试前将提供模拟答题系统进行模拟考试。具体网址请考生留意所在地区考试机构官方网站。
选择纸笔考试模式的考生可自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无文本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请摆放在考场指定区域。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试结束后将收回。
选择计算机化考试模式的考生请仔细阅读《计算机化考场规则》(附件5)和《计算机化考试考生考试须知》(附件6)。
4. 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公布,参加三门全部考试(级别为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两门考试(级别为一门科目免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参加一门考试(级别为两门科目免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后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一门考试(级别为附加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注册,考试科目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证明。
五、申请要求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1. 选修所有科目
1.具有工程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2年以上;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毕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5年。
(二)新增专业
报名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三)豁免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时,可以免除“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科目考试。
(四)豁免两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时,可以免考“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门科目考试。
6. 资格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函〔2021〕10号)精神,自2022年起,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通过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如有特殊情况,长三角区域两省一市协商确定标准并另行公布)。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申请专业与考试时间的关系,申请人选择专业后,“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一致。
(二)关于专业要求。申请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生应根据《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确定工程学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其他学历申请人所报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三)关于转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转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和《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成绩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科目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通过的考生,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不得转专业。
(四)关于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要求是指申请人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时间总和,以整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五)关于往年档案信息。全省统一网申档案中收录了2023年成绩有效期内考生的档案信息。2023年取得的各科及格分数在2024年继续有效。
(六)关于两种考试模式的问题:两种考试模式的考试时间和内容完全相同,考试成绩可以互换。
(七)关于座位数。在实施机考的考区,座位数有限(请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座位数),机考报名将按先到先得的原则报满为止。
8. 注册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复核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相关学历要求、专业及复核条件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日期及网站: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时至2024年2月29日16时,报名网站为:
(二)实行知情承诺制。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知情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及注意事项,认真核对报名资格,签署网上《报名承诺书》(附件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网上支付。缴费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3月4日。申请人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考前抽查及考后复习
1. 考前抽查。报名期间,考试机构将对考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正确的考生可以缴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缴费。未经抽查的考生仍可缴费。
(二)考后复习
1. 报考对象:2024年以前各门科目考试成绩均已及格的考生。
2、复核时间。我省将于9月份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复核公告,请考生保留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以便及时收到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考试部门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有疑问的,将告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服务-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不上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公布考试结果。省人事考试机构将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上公布符合认证资格的考生名单,为期10天。
5.考后陈述、答辩。考生依法享有陈述、答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考生可自接到考试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地级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答辩。主管部门经审核后予以答复。联系方式见“查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宜的,其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 证书颁发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公示期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服务-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1.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准我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通[2005]94号)精神,2024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用为每人6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用为每人120元,报名费为每人10元。机考模式与纸笔考试模式费用相同。
12. 考试大纲
202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按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进行,考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考试大纲()。
13. 其他事项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按照《2024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附件4)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考试工作。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
附录:
1. 报名须知及报名承诺.pdf
2. 专业对比表.pdf
3.咨询服务电话.pdf
4.202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pdf
5. 机考考场规则.pdf
6. 计算机考试考生考试说明.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