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名费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费(元)
5月13日
(周六)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1
14:00-17:00 下午
《建设项目目标控制》
(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专业)
71
5月14日
(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及相关规定》
61
14:00-18:00 下午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专业)
84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15:00——2023年3月17日17:00;
(三)网上核查时间:2023年3月10日15:00——3月20日15:00;
(4)网上支付时间:2023年3月10日17:00——3月20日24:00;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进行打印。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申请人网上缴费成功后,公共网上缴费系统将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账单信息。 考生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接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款项直接打入福建省非税未缴账户,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 付款人可以直接在线查询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账单,并支持下载。 若考生缴费后未点击生成收据,可关注“通付云”公众号查询并取回。 支持热线:-。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绩查询”栏目即可查看;
(八)事后现场核查时间、发证时间及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行业管理-执业登记-”栏目通知为准。资格审查”。
二、申请条件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者取消部分标准的通知》《关于职业资格分类考试工作年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8号) )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类工程专业大专(或高职)学历,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或学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不少于3年;
3、具有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2年以上;
4. 拥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基础科目:
1、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修某些科目的,报考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原公路水运、水利工程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报考其他专业科目(级别为附加专业)的人员),可以免修基础科目。
(4)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05〕 9号文)和《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关于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47号)文件精神。 凡在福建工作的港澳台居民,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申请条件中的学历或者学位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或者学位。 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上查到。 如果是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登录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 对于全日制学术申请者,毕业前的经验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的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工作的总时间,按整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您所学的专业应根据学术水平在注册系统允许专业列表中,方可申请。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其资格水平允许。 建设活动。 上述申请条件中,申请人从事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业务的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包括本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合作单位、投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申请人应在其工作或居住地附近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请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及承诺制度”栏目中的政策规定和《服务指南》第六条核查监督规定()中有具体说明考试组织将在考试前、考试期间和考试后核实申请人的承诺。 申请人对本人提交的申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工作单位(不允许填写:无、失业、非实际工作单位的人数等)、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和电子证明材料。 。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考前网上验证、网上缴费的方式。 具体流程如下:
(1) 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10日15:00至2023年3月17日17: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注册。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整的申请人,请在申请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验证身份、学历及学位信息(24小时内)。 新申请人应尽快注册并填写注册信息。 验证和注册完成后,您可以继续注册。 注册申请人应及时补充填写相关学历等信息。 如果学历及学位信息验证提示“失败”或“需要手动验证”,请不要继续注册。 请仔细检查您填写的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 若有错误,需添加正确的学历或学位并重新修改注册。 信息和确认; 如果您选择的申请条件不需要学位,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要手动验证”的学位。
2、往年已报名的用户(考生)应检查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2) 照片上传
在注册上传照片之前,申请人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 申请人可以使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 只有经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申请人注册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拍摄的照片。 (特别提醒: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类资格考试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报名者请谨慎选择上传照片;新报名者需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以继续使用其原始照片。)
(3)填写信息
报名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核实身份、学历、学位的考生不能选择考试报名)。 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申请人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
1、如果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系统将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申请承诺书》(电子文本),申请人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电子方式。 提交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允许做出任何承诺。 申请人做出承诺后,可以在缴费前、报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诺。 候选人撤回承诺后,应当按照“不选择采用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撤回承诺的,今年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2、申请人不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审核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登记事项的,不得变更为“采用告知承诺制”。
必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持有其他类型身份证件、海外学历等无法网上核实的,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毕业证书原件)需提供证书与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④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⑤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A。 申请免修基础科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至“资格证书”栏);
b. 申请附加专业考试的,须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至“资格证书”栏)。
(四)信息确认
申请人须仔细核对注册信息,然后点击“确认注册信息”。 缴费前,您可以点击“修改申请信息”修改注册信息。 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在承诺栏内签字,并自行保存,以备考后核对。
(五)网上支付
申请费在线支付。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于3月20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资格。 考试费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六项专业资格(级别)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民发价函[2022]29号)执行。 301)。 申请人需持有境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卡可多人支付)。 成功缴纳申请费后,注册手续才算完成。 一旦付款成功,申请信息不可更改,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4、考前人工在线核查、考后现场核查
(1) 考前人工在线验证
预审手册网上核查工作由各区市建设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区市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手工验证结果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已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记录期限内的考生,以及未通过内部、内部考试的可疑考生-政府部门的部门核查、网络核查等,可能会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下列申请人应当接受网上预审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规定范围内的;记录期间);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
4、身份信息、学历、所学专业等无法网上核实或网上核实失败;
5、申请基础科目免修的;
6、申请补充专业考试的申请人。
(二)审后现场检查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试的,有望获得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按照考试组织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事宜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事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 各区、市住房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后资格核定工作。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进行查询。
考试合格并有望取得资格证书的,将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5. 违反信任的处理
1、申请人应当接受并配合审查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未按考试机构要求进行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试结束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督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如果取得成绩,则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取得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 ,其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无效。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书,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给予处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规定。 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建立失信考生黑名单制度。 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跨部门联动应对,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考生,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部)的规定处理。和社会保障令第31号),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的失信考生,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对失信考生的信息将酌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有关人员所在单位。
六、申请须知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组成。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专业学科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三个专业类别。 申请人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之一。
(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以4年为一个周期。 参加4科考试(级别为普通考试)的,必须通过所有考试科目,并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选修2门科目。 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二级)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其他专业科目(附加专业级别)考试的人员,可免试基础科目。 连续2年考试通过相应科目的,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认证,作为注册时添加专业执业类别的基础。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逾期未补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七、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按照相关要求进入考场并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如实反映,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 考试结束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考试机构或者考试机关应当采用技术手段识别相同答卷。 考试答题卡将作废。 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 若答卷相同,双方取消考试成绩。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卷上作答,试卷全国统一评分。 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试卷第二封)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第一页);
2、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进行答题;
3. 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三道科目均为客观题,应在答卷上作答。
参加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无文字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等。 《建筑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携带进入考场的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及闹钟),并与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在指定地点。 他们不被允许带他们到座位上。 。
(四)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健康防护。
8. 考试大纲
2023年监理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交通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采用2021年版《国家监理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大纲》; 水利工程专业学科采用《国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学科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到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