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测试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号)要求,现将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00。请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 参加2023年全国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实践技能考试并通过2024年综合体检的考生,网上报名并通过2024年资格审查后,可直接参加综合体检。
现场评审时间和考点评审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期末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2、实践技能考试
2024年,我省所有实践技能考试均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举行。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考试时间如下:
3. 综合体检
考试将实现计算机化,现役军人将被要求参加与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相关的额外考试。 执业医师资格分数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分数为180分。 考试时间如下:
(一)机考
(二)机考附加部分
(三)“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2024年,黑龙江考区继续申请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和中医类规定学历资格综合考试“一年两考”试点。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的,第一次综合体检未通过且无违纪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综合体检缺席且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次综合体检。第二次全面体检。 综合体检“一年两考”试点检查时间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2024年,黑龙江考区设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伊春、七台河、绥化、黑河12个考点。
大兴安岭地区考生在齐齐哈尔考点报到。 考生材料由大兴安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收集整理,报齐齐哈尔考试中心审核。
(二)各类别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执业机构(见习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到。 申请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 执业机构(见习机构)和居住地跨省市的,由执业机构(见习机构)推荐申请人,可到执业机构(见习机构)所在地考试中心报名。 执业机构(见习机构)考试证书有效期为当年。 试用期一年于2024年2月29日结束。助理执业医师转为执业医师的注册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注册时应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提交证明试用期已满一年,并在综合体检前考核合格。
传统医学教师和有实际专长的人员应当到试点机构所在地考试中心报名,并提供试点机构加盖公章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通过2023年传统医学考试的考生的一年试用期将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
(三)考试中心统一采集考生画像,需参照《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手册(2017年版)》。
(四)各考试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审核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每位考生了解相关政策,并提供具体指导和周到服务。
(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安排,2024年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继续增设院前急救、军医、儿科考试考生报考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相应的专业附加考试。 参加附加考试的考生须在审核材料中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各考试中心要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查,并要求参加补考的考生做好统计工作。
(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国家体检网络体检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考点资格现场审核时根据通知核对信息 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医师资格授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申请表上的信息正确。 信息一经确认职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得更改。
(七)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须附有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 若无法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使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若毕业证书丢失,请提供学校出具的正式证明。 毕业证。
(八)由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黑龙江信用银行网站查询,查询结果可以打印。 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注明学历说明、学籍、录取通知书原三联。
(九)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2024年资格审查向考区提交的材料及其顺序
附件2.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审核材料包内容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4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年限考核证明
附件5 申请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