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各民办学校、社会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23年上半年我市中学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识别对象范围
(一)在化州市户籍人员(包括化州市户口在化州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持有化州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在化州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五年内参加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驻防化部队的现役军人、现役武装警察。
上述符合直接或豁免申请条件的人员有以下两种情况:
1、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学前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在校生、全日制师范院校在校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 教育学硕士(博士)。 直接识别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2.属于免试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硕士和师范生,必须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专业教师资格证》。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可,《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中的教学资格与教学科目相同。 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免试承认改革的通知》规定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师函[2022]1号)。
另外,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人员,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2. 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有幼儿园师范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
3.申请承认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5、申请承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须具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来自其他大学或以上。
六、申请承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员资格),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家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大学、夜大、成人学院、网校等)及相关国家认可的海外(海外)同等学历部门。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按照《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函[2013]1号),经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由教师资格认证机构颁发。
(4)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的2级B及以上。
3、网上报到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证将于2023年上半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8点30分至4月21日17点30分;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8点30分至6月21日17点30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工作者以及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的人员,可以选择在上述任一阶段进行网上报名。 教育研究生、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4. 识别过程
(一)网上账户注册及登记
申请人须在网上申请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服务门户,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注册和办理注册一个帐户。 具体操作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附件1)和《教师资格申请者使用手册》(附件2)。 每个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并获得一个教师资格。 网上举报时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认可机构及现场审核点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属地原则和权限广东省教师资格网,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审核后报地级、市级教育局认可。
①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请在网上申请时选择“化州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并选择“化州市教育局”作为确认点。
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认定的,请在网上申报时认证机构选择“茂名市教育局”,认证机构选择“化州市教育局”。确认点。
特别提醒:凡选择“化州市教育局”作为现场审核点的申请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并按照我局相关要求现场提交材料。
2.《个人书》网上签名
在“个人信函”的“个人信函”部分,申请人必须以正楷书写自己的姓名并写上日期。 如果您在预览时发现《私人信件》上的签名不清晰、不完整或难以辨认,您必须重新签名。
3、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体检表》及申领教师资格证时所用照片一致。
(二)体检
体检当天早上需要空腹(即不喝水、不吃早餐),必须出示身份证才能参加体检。 第一阶段申请认证人员体检日期为4月12日至4月21日,第二阶段申请认证人员体检日期为6月15日至6月21日。
(一)体检具体时间:规定时段内每天早上8:00-11:00。 下午没有体检。
(二)体检地点: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体检科。
(三)体检前须在《报考广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中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附与本人背景相同的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上传到在线报纸上。
(四)体检费用:由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确定并收取。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的体检费为175元/人,其他申请者的体检费为140元/人。 先交费,再体检。
(五)体检结果:体检结果由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统一发送至市教育局人力资源部。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现场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申请人无法亲自提交现场审核材料的,须先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4)并按要求整理材料后转交他人。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材料提交及现场审核时间为5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第二阶段材料提交及现场审核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地点:化州市教育局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一)申请办理化州户口的,须提供身份证、个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化州户籍但居住在化州的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的,须提供报名信息完整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5年。
(五)驻化州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应当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明
(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时学历信息已核实的,无需提供学历证明原件。 无法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实学历信息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对于学历信息无法核实的申请者,建议提前到学信网(网址:)进行学历认证。
(二)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部教育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之中。 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视为有效。 持有国外高等院校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视为有效。
特别提醒: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教育机构或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学位的申请人,须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学位认证。
(三)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书上入学时间为准),为幼儿园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生、全日制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全日制师范专科生、全日制师范生。教育学硕士(博士)申请申请与学年、所修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当年的《学生身份表》或《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状况表》或《学业成绩表》必须反映《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实习)》三科的及格成绩。
3. 普通话水平证明
如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时已核实普通话水平信息,则无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若无法通过网上验证,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在全国普通话培训考试信息资源网(网址:)上找不到成绩、领取证书、补发证书等信息的考生,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考试的考站进行咨询。
上述情况需要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申请人必须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并写明日期。 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申请人。
4、体检证明(即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3),体检结论为“合格”或“符合报考条件”)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结果由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统一审核。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局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核实。
(二)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签发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附件五、附件六)须由申请人填写并交出到现场审核确认点,由地级市认可机构统一送达相关省级机构。 信件处理完毕后,将通知申请人到认可机构领取。 台湾地区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 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直接交给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
6、近期1寸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未戴帽子。 请将您的身份证件照片粘贴到“教师资格认证照片粘贴页”(附件7),并填写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认定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须在复印件空白处写明日期,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申请人)。
八、免试参加教师资格认证改革的教育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审核,无需再报考提供原件。
9、《授权书》(仅适用于无法亲自提交审核材料的申请人提供)
10、《邮寄报名表》(附件9,本表仅限需要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的申请人填写)
11. 材料组合和粘合盖
每位申请人的纸质材料须装入立式牛皮纸文件袋(文件袋需自行购买),并在封面上贴有《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附件8)。文件袋。 提交的材料必须按照作品集封面目录的顺序排列。 原则上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及材料:
(一)不属于认可范围的; (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材料不齐全或者弄虚作假(如发现存在故意弄虚作假取得教师资格的,
按照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重点关注“书”字签名、整体清晰度及照片等)。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
1、现场审查结束后,认证机构根据审查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对符合认证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届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证申请的机构(其中:受理认证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机构为茂名市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各1份。 特别提醒:(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 (二)《教师资格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提交至其人事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并记入其人事档案,如有遗失,由申请人负责。
2、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证明和《申请表》的,须附授权委托书(附件4)并由代理人代领; 如需邮寄送达证明和《申请表》,须提前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邮寄登记表》,现场审核时提交邮费我付,我签收。
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讲师领取《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时间如下:第一期领取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1日, 2023; 第二期征集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征集地点:茂名市关山五路6号茂名市教育局配楼一楼。 支持热线:-。 选择邮寄送达凭证的申请人请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快递电话。
四、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化州市人民政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窗口公布网站(化州市人民政府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名录-《化州市教育局》),请密切关注。
5、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亲自网上报名,并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学校或者任何机构不得代替注册。 他人替补注册影响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自动验证申请人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等信息。 申请人只能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 以上信息验证通过。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体检、现场审核时提交的照片背景一致,并符合要求。 照片不合格影响申请人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网上举报时上传的“个人簿”必须位置正确、图片清晰、签名完整,否则将重新上传。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号) 46)退役军人必须在服役前1天入院。 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凭入伍通知书、退休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延长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有效期2年。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茂名市教育局有关通知执行。 化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处咨询热线-。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docx
附件2:教师资格申请使用手册.docx
附件3:申请广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信函范本(香港).docx
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范本(澳门).docx
附件7:教师资格证照片粘贴页.doc
附件8:教师资格认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doc。
附件9: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邮寄登记表.doc
化州市教育局
2023 年 4 月 3 日
原标题:化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