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大写字母打印或手写的完整申请表。 不能用中文填写。 如果停留时间超过 90 天,请使用原籍国的签证申请表。 如果少于此期限,请使用申根签证申请表(短期停留)。 )。 所有类型的通知和请求都需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件)。 附上申请表首页复印件,经领馆盖章后返还申请人作为证明。
2、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宽26-35mm,高32-45mm。
户口本原件及所有页面的复印件和翻译件。 如在签证申请日前一年内申请户口,须提交原户口簿复印件。 申请人与父母不住户的,需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并翻译并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期长于申请人在西班牙停留时间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的普通护照。
4、能够证明申请人符合a)至e)条件之一的所有文件。 学校注册或录取通知书或预约订单。
5. 申请人将进行的学习、培训或研究计划。
6. 展示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建立的A2级别(西班牙语),或用于学习的其他语言级别。
7、申请人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经翻译、公证、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例如小学、初中、职业教育、大学等。
8、能够证明申请人或其家人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负担申请人在西班牙停留和回国的文件(银行证明、房产证明等)。 最低金额为每月 IPREM(公共收入指数)的 100%:2011 年的 IPREM 为 532.51 欧元(此后每年检查一次)。 为了支付家庭的生活费用,每月金额为第一位家庭成员 IPREM 的 75%,其余家庭成员每位 IPREM 的 50%。 如果申请人有奖学金学费证明,该金额将计入收入中。 如有必要,我们会要求申请人提交全额学费的支付证明。 不接受当年存入的定期存款。
9、申请人或承担费用的家庭成员的在职证明(翻译成西班牙语或英语),包括:担任的职务、工资、公司负责人签名、公司印章和联系方式。
10、未成年且无人陪伴的申请人,须提供经公证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其在西班牙学习和居住的证明,注明负责机构名称和学习期限,并经过翻译和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11、停留超过180天,如申请人已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须提交出生国或过去五年居住过的其他国家政府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或同等文件年,翻译并认证(原件和副本)。 该文件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12. 如果停留时间超过90天,您必须从西班牙授权经营的保险公司购买公共或私人医疗保险。
13、停留时间超过180天的,需提交总领馆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证明申请人未患有根据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规定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疾病(原件及复印件)。
14. 两个写有中文地址的信封。 其中一个信封上必须贴有邮票。 北京地区邮费6.80元,其他省市7.20元。
补充材料、要求和说明:所有文件均应翻译成西班牙语。 西班牙学生签证的处理时间为短期停留(少于90天)为15天,长期停留(超过90天)为1个月。 必要时总领馆可要求申请人前来面试。 我们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补充材料的权利。 补充材料:补充缺失材料和要求提供的材料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签证须在签证批准通知后2个月内由申请人亲自领取。 未能按时领取将被视为放弃签证。 签证获得批准即授权申请人居留,自进入西班牙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西班牙,无论如何不得超过三个月。 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应在进入西班牙后1个月内到相应的外事部门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 申请人领取护照时应核对签证内容是否正确。 收走护照即表示申请人同意签证内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