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烈士子女和孤儿免费项目资助工作安排

新闻资讯2024-01-25 12:58佚名

根据国家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和市教委相关会议要求,为做好每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请家长配合老师在开学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学期。

1.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适龄儿童免费学前教育项目

幼儿教育费、餐费、零食费、生活用品费、标准课程配套材料费、课外活动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学校审核信息

1、如实填写《补贴申请表》,并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印章。

2、有效低保证和特困证原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烈士和孤儿子女免费项目

1.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

2、烈士证、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为低收入和弱势家庭的学龄儿童提供免费项目

儿童保育费和教育费、膳食和零食。

2、有效低收入证明原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为适当年龄的残疾儿童提供免费计划

1、如实填写《残疾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并加盖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印章。

2、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阳光宝贝”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学生义务教育

免费物品

餐费、课外教育活动费、校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烈士和孤儿的孩子

来自低收入和弱势家庭的学生

免费物品

餐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用。

农村家庭学生

免费物品

餐费。

学校审核信息

1、学生户籍为本市农村户口,户口本“户口类型”栏注明“农村”或“农村家庭”。 提供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学生页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班级)

2、学生户籍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学生家长(监护人)户籍为农村学费证明,且户口本“户口类型”栏注明“农村”或“农村家庭” ”。 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拥有一份户口簿。 提供学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在复印件上注明班级)

3.如学生户籍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且学生家长(监护人)户籍为农村,且户口本“户口类型”栏注明“农村”或“农村家庭”,但学生和家长(监护人)户籍不在一个户籍。 提供学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家长与学生关系、学生所在班级)。

4、学生户籍在本市非农业,学生家长(监护人)在外地有户籍,且所在地已进行户籍改革,取消户籍身份,统称为“居民家庭”。 但是,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上没有户口簿。 提供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本人户籍所在地已进行户籍改革,且户籍改革前的户籍状况为农村),(复印件注明亲子关系、学生班级)。

残疾学生

3.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学生高中阶段教育

免费物品

学费、教科书费和练习册费。

享受国家奖学金

学校审核信息

1、如实填写《补贴申请表》,并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印章。

2、有效低保证、特困证原件。

2、有效低收入证明原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对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补贴

1、如学生患有严重疾病,须出示医院病历。

2、父母、兄弟姐妹(不含其他亲属)患有严重疾病的,请出示医院病历。

3. 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严重残疾,必须出示残疾证明。

4、学生家人或本人遭遇突发变故(如火灾、事故等),必须出示居委会证明的文件。

5、家庭总收入较低的学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父母收入情况证明原件。 父母下岗、失业的,须提供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6、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困难家庭,由各学校国家奖学金资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尖端

温馨提示: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文件的学生,应在学期末尽快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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