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上报名及审核时间
请考生于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期间登录全国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并成绩合格的,2024年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参加综合医学考试。
评审以网络评审为主,现场评审为辅。网络评审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现场评审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日。根据相关要求,今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考生均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纸质复印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于2月21日前将毕业证书原件交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机构。具体提交表格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机构要求为准。
2. 实践技能测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基地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两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如下:
类别
时间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医生助理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6 日
中医药(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3 日
口腔护理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 日
公共卫生类
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16 日
3. 全面体检
(一)2024年综合医学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现役军人加考军事医学科,院前急救岗位、儿科加考相关内容。执业医师及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及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等级
8月16日(星期五)
8月17日(星期六)
8月18日(星期日)
9:00-
11:00
13:30-
15:30
9:00-
11:00
13:30-15:30
16:30-18:30
9:00-
11:00
13:30-
15:30
16:30-18:30
临床医生
——
——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 3 单元
第四单元
临床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
——
——
——
中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 3 单元
第四单元
——
——
——
——
中药类别
执业助理医师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
——
牙科和公共卫生从业人员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 3 单元
第四单元
——
——
——
——
牙科和公共卫生助理医师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
——
乡村全科医学
执业助理医师
——
——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
——
注:上表中“中医类别”包括中医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
计算机化考试补充部分
时间
等级
8月17日(星期六)
11:05-12:05
11:05-11:35
执业医生
军事医学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
执业助理医师
——
军事医学
(二)2024年继续开展临床类、规定学历中医综合体检“一年两考”试点。已报名参加山东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未通过第一次综合体检且无违纪违规行为以及缺席第一次综合体检且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综合体检。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等级
11月9日(星期六)
11月10日(星期日)
9:00-11:00
14:00-16:00
9:00-11:00
14:00-16:00
临床及中医类别:具有所需学历的中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 3 单元
第四单元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中医类别: 具备所需学历的中医师助理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
——
四、网上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2024年山东考区继续采用考生上传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先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军队考生须使用身份证号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规范填写相应证件号码,避免影响参加军队补考)。考区选择“山东”提交报名信息后,页面将直接跳转至“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服务系统”。新考生按页面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照片(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书》。详细流程见附件《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网上复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
(二)2023年已在山东省考试合格的考生,今年再次报名的,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并重新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考核申请书》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等)也需重新上传。材料上传方式详见《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网上复审系统考生上传材料指南》。
(三)为确保复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规定》等规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工作的严肃性和特殊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在相关注册证明材料上签字盖章时必须严格审核、核对。对不符合注册要求的五类人员(非单位人员、非在职人员、持虚假证件人员、注册类别与实际任职不符人员、所在医疗机构被注销注册或未经过年度复审的人员),严禁出具符合注册要求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及提交材料
对于2024年新生,根据其学历要求和层次,具体上传材料说明如下:
1.研究生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材料上传
1、毕业当年申请的申请人(仅限山东省内高校,不受理外省毕业生申请)。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院出具的1年临床实践培训经历证明及个人承诺书(见本文附件,从全国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请加盖章后上传);
(4)签署《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上传照片。
2. 已毕业并报考者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试用期考核证明》(申请当年有效,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5)签署《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山东考试网,上传照片。
3. 长期学习期间入学者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本科毕业证原件;
(3)研究生院出具的1年临床实践培训经历证明及个人承诺书(见本文附件,从全国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请加盖章后上传);
(4)学生证原件;
(5)签署《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上传照片。
2.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执业医师资格
1. 注册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医学学士学位(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
(2)完成1年试用期,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考核合格。
2. 需上传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预备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5)本科生:如您是2015年9月1日后入学的专科毕业生,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以供审核;
(六)《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三)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申请人
1. 注册要求
(1)具有医学专业两年制大专以上学历(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22年8月31日前注册);
(三)已连续担任执业助理医师二年,并经考核合格。
2. 需上传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专业医师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专业期限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六)《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四)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需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1. 注册要求
(1)具有中专医学专业毕业5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毕业);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
(三)连续担任执业助理医师5年,并经考核合格。
2. 需上传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专业医师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专业期限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六)《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五)师承医术或具有特殊执业特长者
1. 注册要求
(1)具有学徒或专长证书不少于5年(2019年8月31日前毕业);
(2)通过学徒制或者专长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
(三)在老师指导下或者具有特殊专业的条件下,作为执业助理医师连续工作五年,并经考核合格。
2. 需上传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专业医师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专业期限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六)《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六)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1. 注册要求
(1)具有医学院校或中专以上学历1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
(2)完成1年试用期,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考核合格。
2. 需上传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医师资格考试预备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七)因师出有专长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1. 注册要求
(1)拥有至少一年的学徒或专业知识证书(2023年8月31日之前颁发);
(2)完成1年试用期,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考核合格。
2. 需上传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学徒、技艺证明原件;
(3)《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八)申请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
1. 注册要求
(1)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
(二)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试用一年,并经考核合格;
(3)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规定(2014年版)》(国医医发〔2014〕11号)中临床医师、中医医师资格学历要求;
(四)试点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的,不符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注册条件的。
2. 提交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申请人手持身份证明的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
(3)《试用期考核证明》(乡、村医疗机构出具,加盖机构公章,当年有效);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6.上传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件:请上传与您申请的身份证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您手持身份证的照片,照片与身份证应清晰可辨。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请上传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5年9月1日后被本科录取的本科生,须提交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无法上传,可提供教育部门统一格式的原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或《在学证明》,其他证明无效。证明内容应清晰可读。
(三)《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3)、《申请执业医师资格的执业助理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该证明仅在考试当年有效,请到聊城市卫健委官网下载打印,并上传与注册相符的试用机构考核证明。如在不同机构试用或执业,须分段提供,每个单位一份。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名章,一项都不能缺。单位撤销、合并、注销的,由单位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填写应准确、清晰、可读。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注意是“复印件”,原件无效),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科室印章无效)。需包含信息页、最新机构核查页、诊疗科目页。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同时上传变更事项。在军队医院试行或执业的非现役军人,需提供军队医疗机构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中医注册诊所提供《中医诊所注册证》。内容应清晰可读。
(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须上传与注册相符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且须包含个人信息页。执业证还须包含所有执业地点页和医师定期考核页,且内容须清晰易读。
(六)学徒证明或特殊技能证明(仅限本市):需上传与您登记的学徒证明或特殊技能证明一致的学徒证明或特殊技能证明,内容清晰易读。
(七)《医师资格考试短期医学补考考生资格审查申请表》(附件5):请从文件附件中下载打印。内容填写应准确、清晰。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审核是对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请考生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进行网上报名。在网络报名期间撤回网上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重新提交,否则网上报名无效。在网络审核阶段,考生须及时上网查阅《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将以短信推送或关注网络报名系统内的消息通知)》,并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对已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修改,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照片),确保其真实、准确、有效。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专业期考核证明》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章无效)。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个人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专业期考核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4号)有关规定,扣留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考试资格和次年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并报国家和省级卫生计生委及有关部门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真实、准确地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遵守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相关报名要求,须在报名系统中正确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如因系统中缺少有效手机号码而导致报名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参加短期医学补充考试的考生,执业医师考试实习岗位须为院前急救或儿科;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助理医师,其注册证上的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或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期医学补充考试考生报名申请表》
(五)考生在向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个人2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并运行“体检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上报名系统只接受通过该工具检测并保存上传的照片。
(六)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要求,考生学历、工作年限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资格规定(2014年版)》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试点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的,不符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注册条件的,不予批准。
(七)跨省变更原凭证已被撤回或者遗失的,须由原登记核准单位出具凭证或者打印登记记录并加盖原登记核准单位印章。
8.2024年军事医学考试报名按照属地原则,在相应的考试中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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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西医 中医
开发区:西药、中药
高新区:西药、中药
采取:
附件:1. 候选人材料上传至网络评审系统指南
2.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参加承诺书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年限认定
5.医师资格考试短期医学补充考试考生资格审查申请表
6.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增加学分方法的说明
7. 一年临床实践培训经历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附件1.候选人材料上传至网上评审系统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参加承诺书.docx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x
附件4.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年限证明.docx
附件5.医师资格考试短期医学补充考试考生报名资格.docx
附件6.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附加单元操作说明.docx
附件7.一年临床实践培训经历证明及个人承诺书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