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去行政化:一流大学到底该有多少位副校长?

新闻资讯2024-06-04 17:01佚名

那么,一流大学应该有多少位副校长呢?让我们从这个问题入手,做一些初步的比较和探讨。

北大、清华都有7位副校长。同时,中国高校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党委体制,党委书记、副书记不仅管理党务,往往还要承担很多校务工作。因此,如果加上校党委副书记,北大、清华等高校就有11-12位“副校长”(有的领导可能身兼党委和行政职务,不妨再加倍计算)。

那么哈佛、耶鲁等美国顶尖大学呢?看上去“副校长”的职位并不多。但如果你了解这些大学的实际运作,就会知道,大学里最重要的角色不仅仅是“校长”(),还有“教务长”()。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领导和对外代表,教务长是协助校长管理学术及相关事务的领导,我们认为教务长的地位和实际权力应该高于国内大学主管教学和科研事务的常务副校长。

围绕校长和教务长这两个关键角色,美国大学延伸出了两套管理体制,一种是校长办公室制,下设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分管学校很多行政事务;另一种是教务长办公室制,下设副教务长人数较多,相应的机构也比较庞大。

我们可以看一下哈佛大学的行政架构图:

(来源)

因此,在计算美国大学“副校长”的数量时,我们认为应该包括教务长、执行副校长、副教务长、副校长四个职位。

以哈佛大学为例,现任校长是哈佛文理学院历史学教授德鲁·福斯特;教务长是哈佛医学院研究卫生保健政策的艾伦·加伯教授;副教务长11人,分管教学发展、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研究、跨学科、文理学院、国际交流、师资发展、图书馆等事务;常务副校长凯蒂·拉普和4名副校长分管人力资源、财务、校园、筹款、资本运营等事务。

按照这个计算,普林斯顿有13位副校长,耶鲁有11位。相比之下,北大和清华的副校长多吗?不多。

当然,光这样计算还不够“公平”,学校大小不一,行政事务复杂程度也不尽相同,应该按任务设置岗位,而不是按人设置岗位。于是,我们又找了一些数据,得到了下面的表格。

从这个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北大、清华的“副校长”与师生人数的比例根本不高,再者,如果对比一下各高校行政人员的数量,会发现北大、清华根本就没有超过“国际惯例”(数据来源于各高校网站或相关统计报告,北大、清华的数据包括党政干部、助教、后勤人员等,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可能会有误差,但大致能说明问题)。

虽然“官员”数量不算多,但有人提出质疑,中国大学的行政权力是否太大,有的大学,科长就能管教教授,这实在是太离谱了。

权力的大小并不容易比较,因为权力的运用有时很微妙。权力笼罩着大学,但它不一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我们选择的角度是:校长是学校的最高行政长官(当然,他也可能同时是学术带头人,但不一定),校长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明学校行政权力的强弱。

先看校长任期。世界一流大学对校长任期次数和年龄几乎没有限制。哈佛大学建校近400年,一共才28任校长,平均任期14年。著名的艾略特校长执掌哈佛大学40年,直至75岁;现任校长德鲁·福斯特今年70岁,担任校长已有10年,她什么时候退休?我们不得而知。莫斯科大学现任校长维克多·萨多夫尼奇今年78岁,从1992年至今已任职25年。

反观国内的情况,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校长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也就是10年,而且还有年龄限制(高校党委书记也有严格的任期和年龄限制)。事实上,国内大部分高校校长任期不可能达到10年。以北京大学为例,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换了12任校长,目前任期最长的纪录保持者是马寅初和许智宏,两人都担任了9年校长。

学政治学的人都有这样一个基本常识:“终身制”的权力肯定大于“任期制”,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大学校长的权力要小于外国大学校长。

国外一流大学校长在人事任免方面的权力,超出很多人的想象。比如,在美国很多私立大学,校长几乎拥有绝对权力,可以任命副校长和系主任。新校长上任后,可以撤换所有副校长,副校长主要对校长负责。这与中国大学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哈佛大学校长兼任董事会主席,行政权力相对集中。

有些校长的影响力甚至超出了大学校园的范围。比如莫斯科大学的校长同时兼任俄罗斯大学校长联盟主席,其政治地位至少与俄罗斯教育科学部长相当,但社会地位和权威却高于部长。和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一样,当时的教育部长(校长)同时兼任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的首脑。京师大学堂不仅是一所大学,还承担了教育部的多项职能。

这里还有一则趣闻,我想在这里提一下。五四运动后,蔡元培先生即将辞去北大校长一职,大家都极力挽留他。留着小辫的辜鸿铭也上台演讲。他说:“校长是我们学校的皇帝,一定要留住他。”

显然,中国大学校长已不再是学校的“皇帝”或“校长”,其拥有的权力远不如外国大学校长。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绝不是在为中国部分大学现实的“官僚化”倾向和弊端辩护,我们只是想说明,中国大陆大学的行政权力可能不是太强,而是太弱了——这可能和很多人的想法不一样。

这种“弱”体现在两个方面:

效率不够高。对于一个组织来说,虽然行政权力强不一定意味着效率高,但高效的运作离不开强有力的行政支持。20世纪美国大学的崛起,有这样一种解释,认为美国人在欧洲大学模式之上,引入了公司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从董事会制到职业经理人式的校长管理,特别注重大学的运营效率。相比之下,中国大学没有生存的压力和足够的市场竞争,因此行政体系分工不够细化,管理往往比较软散,经常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

结构不够科学。结构决定组织的功能。国内外高校行政人员结构有很大差异。国外高校行政人员数量大,但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师服务、学生管理、筹款、法务等领域。这些领域能直接服务于师生,产生效益最多,聚集的资源最多,市场化程度明显。比如国外高校为了筹集资金,必须聘请非常庞大的专业队伍,为了招收学生、招人才,不惜重金。国内高校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比如,斯坦福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有60人的团队,全部是经验丰富、技能娴熟的专业律师,而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只有一名律师,上面是主管法律事务的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教授。我们知道吴教授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国际金融律师,但北大一年要打多少官司?要签多少合同?压力有多大?没有足够多的专业律师队伍,大学能实现“法治”吗?

资源是有限的,行政资源更是有限的。在国内背景下,我们可以换个说法,“人员编制”和“岗位数量”是有限的,“北京户口”更是稀缺。好钢铁必须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否则难以适应这个快速变化的社会。

行政权力的存在并不妨碍大学或学术的发展,行政不是大学的问题,而是大学本身的一部分。

大学是一个社会组织,组织是一群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的集体或群体,组织最大的特点就是分工,组织必然会分化出管理层级来指挥、协调,为了实现复杂的目标,必然导致官僚体制的产生。我们可以努力提高行政管理,但不能弱化行政。因为弱化行政就是弱化组织的本质属性,使组织松散甚至枯萎。

大学是一个具有特殊属性的组织,大学的核心使命是培养人才和进行科学研究,做学术研究。而要实现这样的功能,有赖于理解、认同、接受和采纳这样一个自主的选择过程,更倾向于一个去中心化、自由、不受约束的环境,实在不可能靠行政权力的命令去强行推行。换言之,钱钟书先生说,“一般来说,学术研究是荒芜河边老屋里两三个真诚的人讨论和耕耘的事情。”

但这种“心净”的状态,主要是精神上的淡泊和宁静。要成为学术领袖,必须非常热心,善于运用权力。现代科学的发展,使得学术活动的组织越来越复杂。孤独、沉思是学术研究的一部分,数万人参与的“大项目”也是学术研究的一部分,而且后者可能变得越来越普遍和重要。

同时,由于大学的核心职能在资源吸纳能力上相对较弱,为支撑其有效实现,现代大学还需要构建强大的服务体系和支撑平台,从外部争取资源并有效配置资源,与社会建立有效互动,而这些都必须依赖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们想补充几点评论:

第一,大学要反对过度“科层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事实上也不可能)要废除行政管理。相反,中国大学的不足之一就是行政体系不够强大、不够专业,行政首长所拥有的资源,包括时间和职权都严重不足。我们的建议是,要根据新形势优化大学行政体系结构,提高行政人员的专业水平,给予他们必要的尊重,做到权责对等。这是大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二,强大、专业的行政体系有助于大学回归初心,回归高等教育的本质。大学是学术型的,但学术需要管理和组织,消耗大量资源。如果行政不够强大,就无法提供资源和服务来支持教学和科研。老师能安心教书、安心做研究吗?学校能静下心来吗?

一所大学内部哈佛大学教育学,不同学科、不同院系,甚至不同学者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差异,他们的目标和诉求不同,表达方式也不同,这就需要一个独立的行政体系来协调不同的利益群体,把他们统一在共同的使命和愿景上。

学术权力当然应该受到充分尊重,但如果不加以制约,也会变得腐败。

第三,中国有自己的具体国情,我们要多与外国比较,但也要扎根本土,对自己的传统要有自信。真正有生命力的制度,大多不是移植过来的,而是自己生根发芽,日复一日地发展。我们当然要正视自己的问题。现有的大学行政体制确实亟待改革,但循序渐进才是更理性的态度。

本文的一个观点是,现在中国大学可能没有太多人做行政,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像美国一些私立大学那样花很多钱、雇很多人员、购买很多社会服务。中国虽然比过去富裕了,但仍然是人均财富不足以办好世界最大的高等教育的国家。资源必须集中用于教学和科研,行政机构扩张扩张的本能冲动必须得到控制。可以探索建立更加扁平化、网络化的组织结构,解决层级过多造成的效率低下、部门分工、部门利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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