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通知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造价工程师二级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万仁社保局发〔2019〕7号)、省人社厅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安徽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万人社秘[2023]2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全科”、“免考1科”(免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和“附加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有4个专业,每个专业有几个科目(见附件)。 申请人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大类。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管理模式和资格标准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报考“全科考试”者,必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 申请“一科免考”考试级别的人员,须首次通过所选择专业的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书,可单独注册使用); 报考“附加专业”的,只有通过考试科目才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需要与主证书配合使用,不能单独使用寄存器)。
请申请者慎重选择申请级别。 如果个人选择的申请级别错误,通过考试后将无法注册。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若报考级别不变,可在下一年度变更报考专业,已合格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每科及格标准为60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审查职责分工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实施并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 具体考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院负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制定考试政策、制定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公布考试结果、颁发证书等,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分和组织相关专家按照职责分工从事这个行业。
二、申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的通知》(人社部〔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经历要求调整如下。
(一)普通级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或高职)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1年以上;
具有土木工程、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金融、商业等专业大专(或高职)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及项目管理业务2年以上。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1年以上。
3、具有相应学历或其他专业学位的人员,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业务工作经验相应增加一年。
(二)1科豁免申请要求
申请参加“一科免考”考试的考生,除符合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建设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
2、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三)专业水平考试的附加申请要求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其他专业,参加“附加专业”考试。
上述申请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或学位; 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术类申请人毕业前的工作经验不计算在内。 相关专业年限。
3. 申请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书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度。 在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四)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录的,已进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记录期限内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告知承诺制度》具体内容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专栏()。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
(1)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10日16: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项目,并遵守网站规定流程:上传您的照片并填写注册信息。
上传照片前,报考者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身份证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和处理。 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将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件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根据相关规定,报考者原则上应在工作或者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在信息填写阶段,申请人可以随意修改注册信息。 信息填写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更改。 请申请人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报考时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说明进行,并关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和市人事考试网站的通知。 有关注册的技术问题,请联系0551-12333-2。 有关资格认定问题,请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联系。 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格审核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名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申请人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通过告知承诺制度报名考试的,应认真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所需的认证义务和认证内容、报考者承诺的内容以及注册前不真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 职责、审查机构的核查权限以及申请人的配合义务等,个人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代表他人作出承诺。 考试机构将不再索取相关证明,并将按照承诺办理注册相关事宜。
2、候选人承诺的内容包括:
(一)已知晓通知事项;
(二)已符合申请条件;
(三)报告的信息真实、客观;
(四)愿意接受审查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3、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在缴费前、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 申请人撤销承诺后,应当按照注册地审查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撤回承诺的,今年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度。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应认真了解相关资质考试的申请条件、满足申请条件所需的认证义务和认证内容、核查权限考试机构的名称和注册前的申请。 关于人员的配合义务等,个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应当按照报名地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在线验证
注册系统将接入政府信息共享接口,自动验证学历、学习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验证通过的,进入支付流程; 网上核查不合格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网上核查结果最迟于2023年11月14日公布。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检查
未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实行告知承诺制或者网上核查不合格的,必须参加现场核查。 上述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表,并按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版报名表;
(二)本人学历证明;
(三)报考“免考一科”级别的考生须提供国家建设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乙级)或经考核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学历(通过专业教育认证)。 学位证书和本科文凭;
(四)报考“附加专业”级别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文件、证明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应于2023年11月14日前将本地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手册核验时间、地点安排报省人事考试局,并于2023年11月14日前完成现场手册核验工作。 11 月 19 日。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各单位和核查部门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信息,并对核查结果负责。 在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申请资格或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对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网上支付
根据省物价局、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资飞[2015]123号)文件省财政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用为50元/科。
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11月21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在线支付考试费用。 如对缴费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申请人是否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 未按照规定流程和期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付款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款。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处理
本次考试考点位于设区市政府所在地,采用标准化考场。 各试验区必须保存规定期限的试验监控视频数据。 考生请于11月28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或报考电子社保卡(万事通、支付宝、微信、银联以及各类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在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程序》,考生对考试结果如有异议,请于自考之日起30日内,点击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的“成绩复核”按钮填写表格测试结果的发布日期。 相关信息可用于申请成绩复核。 逾期申请将不被接受。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日内,省人事考试院将受理的成绩复核申请汇总并会同负责组织试卷的单位,对提交复核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15 天内。 分数审核仅限于答题卡上的分数。 总计和登记是否有错误? 届时,报考者可点击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的“审核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审核后的结果将作为最终成绩。
六、监督管理
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后,有关部门将实行全程社会监督,加强对申请人的综合管理。 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免予现场核查:
(一)已作出承诺;
(2)身份、学历、所学专业等所有信息均已在线自动验证;
(三)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无记录。
2.对于免予核查的四川造价员成绩查询,审查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监督的具体办法和相关要求由省级审查机构规定。
(一)抽查。 考试机构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实考生的表现。
(二)重点监管。 审查机构将重点对申请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申请人进行重点监督,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智慧监管。 考试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具体情况判断等进行智能监管。
申请人应当接受并配合审查机构的核查。 逾期拒不接受验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难以核实的证明材料,审查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虚假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机构审核时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在核查或日常监督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时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果证书的,该资格证书或者成果证书失效; 发给登记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其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书,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处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涉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书、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行为)的考生,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答案应在答卷上作答。 《建筑工程测量与估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需在专用答卷上作答。
作答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试卷第二封面上的“考生须知”和专用答题卡首页上的“答题须知”。 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相应位置或区域仔细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如需要),并使用普通2B铅笔按标准填写相应信息点填写样式并检查确保信息完整。 ,精确的。 客观题应使用普通2B铅笔按照标准样式和题号填写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 主观题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对应题号区域的边框内作答。 超出限制的答案将无效。
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尺子以及具有静音和文字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 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讯、录音、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到座位上。
考场内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并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采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和社会保障。
(三)广德市、宿松县考试安排
广德市、宿松县的考试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安庆市统一安排。 请有关单位做好协调安排。
(四)其他事项
2023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程序》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中心及考试中心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相关规定; 对考试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执行。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妥善保管试卷和答题纸(纸),防止他人抄袭、制作相同答卷。 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等鉴定试卷相同的,考试成绩无效。
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单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