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联合培养项目,宁波大学经双方协商成立科教融合学院(虚拟二级学院,学院代码070),开展招生、培养和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合研究生)采用“1+2”学制培养模式,实行双导师制。 联合研究生第一学年主要在宁波大学完成学位课程,第二年和第三年在宁波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科学研究。 、实践和论文工作,毕业时颁发宁波大学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同时,宁波材料学院将为合格的毕业生颁发联合培养证书。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科学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是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建的浙江省首个中国科学院直属科研机构。 宁波材料学院先后布局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和生物医学工程四大领域,建有材料研究所总部、慈溪医学工程学院、杭州湾研究院、宁波大学材料工程学院中国科学技术研究院、新材料创业园、浙江工业技术研究院、岱山研究院“七位一体”园区布局,建成省部级以上各类平台近30个。
宁波材料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材料要做成材料、材料要做成器件、器件要好用”的主线,聚焦磁性功能材料及器件、海相关极端环境服务材料、高性能纤维及结构功能复合材料以材料三大方向开展前瞻性、定向性科技研究,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能源电力提供关键材料支撑、光电信息等领域,并引领国际相关领域技术发展。 同时研究所组建为磁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海洋新型材料及应用技术、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绿色化学与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及系统技术、光电信息材料和设备以及生物医学。 材料与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等八个研究方向。
目前,宁波材料科学技术研究院已建成完整的科研平台,全面服务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建立了一支海外人才众多、师资力量雄厚的高水平科研团队。 现有院士5人,杰出青年7人,国家高层次人才40余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560人。 拥有9个研究生学位授予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官网,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
一、招生计划
注:招生人数以最终计划人数为准。
2. 招生问答
具体申请要求及招生规定详见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
(一)报名
如何申请宁波大学与中科院宁波材料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项目?
答:联合培养报名渠道为报名时在招生单位栏选择宁波大学(11646),然后在院系名称栏选择(070)科教融合学院,最后选择意向专业。 入学后,他将成为宁波大学与宁波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的联合实习生。
(2) 初步测试
科教融合学院预科专业课程的命题和考试大纲是什么?
答:初试科目专业课考试由宁波大学设置,与宁波大学相关专业对应的同一科目考试题目相同。 其余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数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408)全国统一命题。
(三)复审
科教融合学院的复试形式和考核单位有哪些?
答: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综合面试等; 复试题目由组织复试工作的宁波材料科学研究院出题,复试评委由宁波材料科学技术研究院导师担任。 具体要求和时间将适时发布。
(四)调整
调整要求和调整渠道?
答:转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招生政策确定并公布。 科教融合学院的转学工作由宁波材料科学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考生可通过科研招聘网招聘服务系统填写转学申请,并选择宁波大学科教融合学院。
(五)初试大纲及参考书
892机械原理参考书目:《机械原理》第八版,孙欢,陈作模,葛文杰,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883材料科学基础参考书目:《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顾毅,赵长生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年6月
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六)学制、学费、培养方式
学校教育持续几年? 学费? 入学后培训?
答:联合培养的学生属于宁波大学,相关专业的学制和学费与宁波大学相同。 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学制3年。 联合培养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主要在宁波大学完成学位课程。 二、三年级学生将在宁波材料科学技术学院开展科学研究、实践和论文工作,并可通过申请评审系统申请宁波材料科学技术学院博士学位。
(七)工会见习津贴
合生学生在校期间有哪些津贴?
答:联合学员正式入院后,将享受宁波材料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应的学习生活福利(综合津贴不低于2100元/月)。 国家助学金和学术奖学金由宁波大学单独颁发。科研成绩优异的男女同校学生,可申请宁波大学或宁波材料学院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