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25日9:00至9月1日17:00。
二、报名条件
一、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均可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专业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副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3、助理班考生应按报考学校要求报名。
4、自2022年起,2018年之前在我省注册的在校考生如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请按照《关于我省自学考试新老专业转专业的通知》(E自考)学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移到当前专业,否则无法申请。 请考生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操作()。 新旧专业切换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
3. 申请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 报名流程详见考生报名及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
2.完成报名的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湖北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课”进行选课。 完成选择后,点击“在线支付”按钮,生成支付订单。 请仔细核对准考证号码和报名课程信息,生成支付指令后进入“支付列表”进行支付。 课程报名一经确认并在线支付成功,不得删除或更改,也不接受退款申请。 助理班考生须由主考学校集体报名并缴费。
3、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付款,即为报名成功。 如果候选人未完成付款,则申请无效。 如果考生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对同一个订单重复支付,系统将在考试结束后按原方式退还重复支付的款项。
4.打印考试通知
考试前10天,考生可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通知。
五、业绩公告及审核事项
1、成绩将于11月2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11月23日至25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复核申请。 审核结果将于12月4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审核内容包括:答卷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 是否有遗漏的评论; 小分之和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他异常情况等。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9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示。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以电子方式送达,一经公告即视为送达。 请相关考生凭手机号码绑定的准考证号码和密码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看违规处理决定。 考生对违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 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候选人已同意决定。 审核决定将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予以公告。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考生必须在考试前至少60分钟到达考场,并主动接受身份验证。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应积极配合课程笔迹信息的收集,并按要求完整复印答题卡相应区域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不复印、不签字或者复印不完整、字迹不清的,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3、社会考生应在报名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 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场。 如因工作、居住变化确需变更考区的,应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变更考区申请;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考生确实需要变更考区的居住证、工作证等),并联系教育部门转出考区的考试机构申请转出; 经转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审核通过,完成考区变更手续。
4、下半年变更考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与相应考区联系。
5、报考时考生在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片将用于打印考试通知、办理毕业证书等服务。 请严格按照要求(图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3)上传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6、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的身份核实和必要的个人物品检查。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输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音回放设备、涂改液、涂改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 严禁在考场内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 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如有违法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其他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七、报名咨询热线(8月25日至9月1日)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1. 考场规则
2. 考生报名及身份确认流程
3.图像采集规范和信息标准
4、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7 月 26 日